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李欣蓉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569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6-05-2020-0006-1

生成日期:

2020-05-18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基厅函〔2020〕11号

信息类别:

基础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公开_厅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开展好第九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针对疫情期间幼儿居家不能入园的特殊情况,宣传家长和教师抓住教育契机,带给幼儿不一样的成长体验。一是展现家长和教师坚守岗位、倾情奉献的精神风貌,向幼儿渗透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和情感。二是鼓励家长陪伴幼儿一起学习科学防疫知识,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通过高质量的游戏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三是宣传教师与幼儿及家长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为开学返校做好防控准备等方面的工作,展示教师疫情期间陪伴幼儿和家长共同成长的精彩瞬间。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对维护幼儿和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重大意义,认识到居家期间做好科学保教对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和家园合作的重要作用,围绕宣传主题,针对家长育儿和幼儿园防疫的实际需求,研究制订宣传方案,做好各项宣传活动安排部署,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2.宣传总结典型经验做法。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幼儿园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指导家长科学防疫,居家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游戏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宣传月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宣传总结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教科研机构和幼儿园的专业优势,认真分析幼儿居家生活期间家长的育儿困难问题,通过远程答疑、案例展示等多种方式,面向家长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切实解决家长的育儿困惑。

3.突出宣传时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复工复学工作的稳步推进,统筹好教育、卫生健康两方面的专业力量,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要求,加强幼儿园开学返校后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指导幼儿园制订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开学返校后幼儿园师生健康。

4.坚守安全底线。各地要始终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麻痹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在安排部署宣传工作时,坚持防控为重、安全第一,充分利用数字化、多媒体和网络等新技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新媒体,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展宣传,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坚持宣传活动的公益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教育部组织制作了主题公益宣传片,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同步开展宣传活动。请各地及时下载宣传片(QQ群文件下载:816719030),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将宣传月活动的有关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将在官方平台展示宣传。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孙思 010-66097809

  电子邮箱:sunsi@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5月9日